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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钓区、禁钓期之外,可进行休闲垂钓

时间:2023-06-27 09:35:56 来源:网络作者: 网络编辑

7月1日零点起,为期四个月的禁钓期结束。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钓期,期间全市天然水域均禁止垂钓。禁钓区、禁钓期之外,可进行休闲垂钓。

记者从市水产渔政局获悉,虽禁钓期即将结束,但焦家河重口裂腹鱼、大通江河岩原鲤、通河特有鱼类、恩阳河中华鳖等4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,以及四川诺水河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,均为常年禁捕禁钓区域。除保护区河段外,南江县红鱼洞水库库区、大佛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、通江小江口芝苞嘴至赤江七页坑(含城区)河段,也为常年禁钓区。

据了解,禁钓期结束后,其余时间可按照“一人一杆一钩,钩尖总数不超过2个,钓获物重量不超过2.5公斤”的方式,进行休闲垂钓。休闲垂钓,指以不破坏渔业资源为原则,以休闲娱乐为目的,钓具钓法和钓获物符合规定,钓获物不用于交易获利的垂钓行为。

值得一提的是,《巴中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(试行)》规定,禁钓区为常年禁止垂钓水域,包括全市5个国家级水生生物保护区和各县(区)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禁钓区,今后新建立的水生生物保护区自建立之日起纳入禁钓区范围。《巴中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(试行)》还规定,禁止钓获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,如若误钓,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。若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受伤严重的,应及时报告属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,开展收容救护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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